按照我部行业标准复审计划,现已完成了化工、石化、冶金、有色金属、建材、稀土、纺织、包装和电子行业标龄5年以上952项行业标准复审工作,其中《电子元件漆》等646项行业标准继续有效,《硝基漆稀释剂》等212项行业标准予以修订,《醇酸清漆》等94项行业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952项行业标准复审结论
工业和信息化部
2015年4月30日